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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临时用工规定(建筑业临时用工协议范本)

 

临时用工劳务合同5篇范文

1、公司临时劳务的合同1 依据《合同法》及劳动合同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及工程部要求和实际情况,本着“平等自愿、协调一致”工作原则,特制定本合同。应聘原则:根据公司要求,应聘人员应思想端正,身体健康、听从指挥服从领导,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生产任务。

2、年临时工协议书范文 雇主(甲方):___ 地址:___ 雇员(乙方):___ 地址:___ 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为明确双方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3、乙方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前的工资、医疗等各项待遇与劳动合同制工人同。医疗终结后,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劳动保险待遇与劳动合同制工人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临时工要求另谋职业的,甲方可根据乙方工作时间长短、伤残程度付给乙方3至6个月本人工资总额的一次性补助费。

4、临时用工劳务合同1 甲方:___乙方:___甲方因工作需要临时招用工作人员,乙方申请应聘。经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为临时工,并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合同: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的工作需求,在食堂岗位承担工作。

劳务分包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劳务分包的形式是怎么样的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对劳务分包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工程、物资和服务合同》这一章节中,具体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劳务分包定义:劳务分包是指承包人将原本应由自己完成的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另外的人完成。劳务分包中的“另外的人”可以是一个人、一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劳务分包需要注意以下法律规定: 劳务合同签订:劳务公司与劳务人员应当签订劳务合同,确立其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并将合同副本报送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充分保障劳务人员权益:劳务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障,如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

法律分析: 劳务分包是在存在着工程 施工合同 的前提下派生,属于总承包施工合同等合同的从合同,换言之,没有 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就不会派生出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的劳务分包,一般不需要发包人或者承包人的许可。业主不得指定劳务承包人,劳务承包人也不得将该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其他相应资质的劳务承包单位或者他人。

如果分包符合法律规定,是合法的。签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和应注意的地方有以下:劳务合同的相对方即分包人要有相应的资质,法律规定了13种的劳务作业企业资质。与个人或没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要区分劳务合同与专业分包合同的区别。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有哪些规定?

室外220V照明器具离地面不得小于3m,室内220V照明器具离地面不得小于5m。普通照明器具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00mm的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照明器具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500mm,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未达到规定安全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路灯各照明器具应单独设置保险丝保护。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临时用电工程应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380/22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和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

临时用电应由项目工程师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电工必须由持证人员进行操作。施工现场配电应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布置,本供电系统采用TN—S保护导体和中性导体分离接地系统,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中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

盐城市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总承包企业在签订总承包合同后,应填写《盐城市建筑施工务工人员工伤保险缴费申报表》一式四份,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费手续,并缴纳工伤保险费。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可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

今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对企业固定职工要按用人单位方式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用工特别是农民工,可以按建设项目方式参保,并可在各项社保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八条 落实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政策。

施工临时用电规范

1、在洞、洞、井内作业、夜间施工或现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材料堆积场和自然采光差等场所,应设置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在工作场所,不得只设置局部照明。停电后,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离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自己的电源紧急照明。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率、长寿命的照明光源。

2、临时用电规范: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电箱。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护套线或海底线。

3、.0.11 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有关规定执行。

4、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井必须符合下列要求:l.由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专用变压器供电的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保护接零系统(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用保护接零),专用保护接零线的首、末端及线路中间必须重复接地。由公用变压器供电的施工现场,全部金属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用保护接地。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指临时电力线路、安装的各种电气、配电箱提供的机械设备动力源和照明,必须执行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严禁非电工作业人员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挪动电箱、电气设备时必须有且至少有一名电工在场。 施工现场内的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他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发布时间: 2024-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