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理细则(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范)
建筑施工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
第二条 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建筑施工企业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企业设计安全管理机构(部门)的依据主要来自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文件。具体如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明确了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其中包括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最新《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道路运输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和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进行施工。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监控: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进行把关,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规范和标准,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
2、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 审核、施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监理项目部只留有其证书复印件以备查用。当工程延期开工,复工时间超过3个月及以上,应对施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重新进行审核。
3、建筑监理的工作内容 建筑监理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主要职责是对建筑工程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和成本等方面的控制和管理得到有效实施。详细解释 工程监督与管理:建筑监理负责对整个建筑工程的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监督。
4、日常巡查:监理员需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监控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问题。发现任何偏差或潜在风险时,应立即提出整改要求。 旁站监督:依照监理规范,对于关键工序如灌浆、打桩等隐蔽工程,监理员必须进行全程旁站,确保施工符合标准。
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理责任的规定?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法律主观:建设工程监理的责任包括: (一)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承担监督责任; (二)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主要看监理单位是否尽到了监理义务,如果尽到了监理义务施工单位自行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否则承担责任。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公司按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有关法规和监理合同以及其他相关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监理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建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也就是说法律上规定了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部门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但是,政府部门的管理是宏观上的,很难具体到每一个工程的每一个环节。
建筑工程监理资料都条例?
1、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材料的见证检验资料;(4)旁站监理记录;(5)建设单位按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提供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设施、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的清单及完成监理工作后的移交清单资料。特殊工程应根据建设单位的保密要求,按约定资料归档。
2、依照《建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3、法条链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4、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三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5、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条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发布起施行。
6、《建筑法》第69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将面临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桩基础安全监理细则?
1、桩基础安全监理细则:施工现场要平整、压实,做好排水措施,检查作业区内有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桩机械进场后,须向监理提供机械合格证书,年检报告和检测证书;机械须进行安全防护装置,安全设施验收复核合格挂牌后才能使用。
2、桩基监理实施细则,是实现合同承诺合格率100%,一次交验率100%,最终使顾客满意度达到86%。
3、主要监控桩(墩)支护、桩(墩)防护:桩(墩)基施工前监理人员组织相关单位必须对基坑周边环境、土质等情况进行安全评估。审查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施工。桩(墩)基开挖时,审查挖桩是否符合要求,要求施工单位对坑桩壁进行加固与支护。
4、基础轴线的控制点和水准基点应设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开工前,经复核后应妥善保护,施工中应经常复测。(2)桩基轴线测量定位须经总包、建设或监理单位复核签认。施工过程中应对其作系统检查,每10天不少于1次,控制桩应妥加保护,若发现移动时,应及时纠正,并作好记录。
发布时间: 2024-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