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结算科目(建筑施工企业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怎样理解合同结算科目?
合同结算是新收入准则增加的新科目,旧准则叫工程结算。“合同结算”科目既不是资产也不是负债,是 一个具有双重性质的会计科目,可能是资产也可能是负债。合同结算科目核算同一合同下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涉及与客户结算对价的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合同结算属于会计科目的“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科目。合同结算主要涉及到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交易款项。在企业的财务处理过程中,当与客户签订合同时,会产生一系列的结算活动。这些结算活动主要涉及款项的收取和支付,以及与此相关的账务记录。
合同负债科目:主要用来核算企业根据合同规定,由于已经收到货物或提供服务所产生的负债。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因购买货物或接受服务,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对方的款项。这一科目反映了企业因合同而产生的长期或短期的债务。合同结算科目:则是用来核算企业在工程完工后与业主进行工程款项结算的业务。
合同结算属于什么科目
1、合同结算是负债类科目,主要反映按照合同约定已向客户单位收取的款项,其期末余额会出现在贷方。收到合同结算款项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合同结算——对应的明细科目。对于合同结算科目的期末余额,若余额在借方,则根据其资金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上分别列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
2、合同结算属于会计科目的“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科目。合同结算主要涉及到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交易款项。在企业的财务处理过程中,当与客户签订合同时,会产生一系列的结算活动。这些结算活动主要涉及款项的收取和支付,以及与此相关的账务记录。
3、合同结算是负债类科目,是根据相应合同约定已经向客户单位收取的款项金额,期末余额通常在贷方。取得合同结算款项的时候这样做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结算—某某明细科目。合同结算”科目的期末余额在借方的,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建筑工程工程结算的会计分录
建筑工程工程结算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二)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三)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工程结算是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所进行的工程合同价款清算工作,同时也是用于归集核算工程支出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
工程结算,是成本类会计科目,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按应结算的金额入账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等,贷:工程结算。合同完工时,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会计分录为:借:工程结算,贷:工程施工。
建筑施工业相关的会计分录 首先我们要知道施工企业和一般类型的企业在会计核算上的最大的区别就是对施工成本的核算以及对收入、成本确认方面的不同上。
发布时间: 2024-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