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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处罚管理(建筑施工处罚依据)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的条件是什么?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至60日。(二)发生较大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至90日。(三)发生重大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90至120日。

发生一般事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将被暂扣30至60日。 较大事故导致的暂扣期为60至90日。 对于重大事故或前两次事故暂扣期超过120日的,将面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吊销。 若企业在12个月内连续发生三次事故,无论事故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都会被吊销。

重大事故隐患、安全保障资金为落实、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出现了伤亡事故等等,都能导致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

一次死亡1至2人的事故,企业会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45天至60天;死亡3至9人或年内累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暂扣期延长至60天至90天。严重情况下,可能会吊销许可证。在暂扣期间,企业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揽新工程,事故在建项目需停工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该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承揽新工程,发生事故的在建项目停工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同时要求,各地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制度,每年复核企业数量不得少于本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重点复核事故多发的企业。

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情节不严重的,将面临的行政处罚是...

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建筑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施工企业黑名单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认定、采集、公布、修复、移出和惩戒等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黑名单制度(blacklisting system)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8个“新词”之一,旨在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2-01-3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而对纳入“信用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办法》也从市场和行政两方面入手,予以限制投标、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列为监管重点对象等惩戒。这将对失信主体的工程承接、项目建设、评奖评优等各方面造成较大影响,甚至使其处处“碰壁”。

建筑法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

1、责令停业整顿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决定,降低资质由资质颁发机关做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法律客观:《建筑法》第七十六条 本法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依照本法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3、第七十五条 本条例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依照本条例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4、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发布时间: 2024-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