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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接受劳动监察(劳动监察 工程款)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常用法律有哪些,司法解释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了建筑活动的基本原则和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刑事责任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了消防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措施。

2、法律分析:司法解释一:《民法典》第807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

4、建设工程施工的常见法律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的常见法律问题有: 拖欠工程款项不结清; 工程竣工日期无法确定; 因建筑工程合同引起的纠纷等,一般建筑工程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入新岗位或者新施工现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建筑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

选项A错误,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选项B错误,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人个人工作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所以还应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A错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合格,根本不能上岗,B也错误。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安全操作规程;3) 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4)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5) 预防、减少安全风险以及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5 建筑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施工要求及安全生产形势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建筑工地的管理人员工资,是否属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管理范畴!??_百度...

属于。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条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您好,我是黑黑鸭~很高兴为您服务,您的问题我已收到,看完会及时回复,请耐心等待哦~ 您好,建筑工地的管理人员工资是属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管理范畴哦。

工地管理拖欠工资,政府部门是可以管的。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或者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都属于违法。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盐城市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总承包企业在签订总承包合同后,应填写《盐城市建筑施工务工人员工伤保险缴费申报表》一式四份,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费手续,并缴纳工伤保险费。

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按照用人单位参加本市工伤保险;考虑到建筑施工企业的行业特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可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规定,按建设项目参加本市工伤保险。

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上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建筑企业中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流动性大的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应按项目参加所在地的工伤保险。

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按照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以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对未提交参加工伤保险证明的建设项目,视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住建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法律分析:建筑施工企业中相对固定的职工,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中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设项目使用的职工,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发布时间: 2024-07-29